关于接受刘穗龙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8年9月7日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本人提出的辞职申请和越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经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刘穗龙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