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2017年越秀区财政预算绩效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7月27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蔡  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受常委会委托,区人大财经委于5月24日召开全体财经委委员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总会计师陈以薇所作的《关于2017年越秀区财政预算绩效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我委认为,区政府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越秀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要求,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通过建立项目库、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加强结果应用等方式,强化“花钱问效”理念,不断推动财政支出更加科学合理。

  同时,委员们提出,我区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评价指标制定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对引入第三方评价项目覆盖面还不够广,结果应用水平仍有待提升,和审计部门联动还不够,预算支出评价的结果应用仍需进一步探索,刚性约束机制还有待健全。

  针对存在问题,财经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加强工作指导,提高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的科学性。要科学合理的确定绩效目标,进行可行性分析,建立目标导向的工作机制,推动提升工作成效。在选取年度第三方绩效评价项目时,要确定项目选择标准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逐步扩大第三方评价的覆盖面,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公信力。要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的可考核可量化程度,坚持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模式,确定绩效评价标准相对统一。

  二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成果应用机制。探索将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结果的约束力。根据绩效评价,加强对部门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监管,规范部门预算资金安排及使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三要建立问责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刚性和力度。明确专项资金“谁使用,谁负责”“谁安排,谁监管”职责,强化项目单位及财政部门的内控机制建设,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探索绩效评价与绩效审计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树立“花钱问效”理念。对绩效评价中等级较低的部门,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推动问题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