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局长 徐卉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越秀区2016年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履行财政职能,全力以赴抓收入,科学统筹各项支出,财政预算完成情况总体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的原则,我们认真完成了2016年的决算编制工作,决算结果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6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资金、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21132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83378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28189万元(含上解支出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2017年专款92943万元。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各单位通力合作,克服“营改增”全面实施,堤围费全面停征等因素影响,圆满完成年度收入计划,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197万元,可比增长10.8%,增收50592万元,完成年度收入计划492035万元的105.5%。其中国税区库收入142415万元,增长26.4%,增收29744万元;地税区库收入246516万元,增长3.4%,增收8033万元;财政非税收入130266万元,增长10.9%,增收12815万元。
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形势分析,提前谋划,深挖增收潜力;优化税源服务体系,挂点暖企,全力稳固存量税源;依法依规,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二是释放改革红利,扎实推进营改增全面实施及降成本行动计划,激发企业活力。三是用好财政杠杆,加大对四大主导产业、各核心功能区、重点楼宇企业、以及高层次人才的扶持力度,增强我区经济韧性和发展后劲。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我们根据区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4319万元,剔除上级一次性补助支出62386万元,区级支出为9319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计划888250万元的104.9%,增长28.3%。
主要支出情况如下:一是着力保障社会民生事业,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324万元,完善了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体系;教育支出203293万元,确保了教育服务均等化发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548万元,提升了全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二是全力支持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建设。城乡社区支出77421万元,水利支出68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维护、市政绿化养护、道路保洁、河涌养护等;公共安全支出12302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消防、司法、检院、法院等执法部门。三是促进科技创新及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支出36677万元,包括创新主体培育工程、黄花岗科技园区建设资金,以及促进商贸服务业、金融业、健康医疗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四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各项扶贫支出8308万元。
(三)上年结转资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5年结转至2016年安排支出83378万元(含上级一次性补助资金),当年实际执行51278万元,执行率为61.5%,主要用于2015年尚未执行完毕的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016年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按预算法规定,将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纳入预算稳定调节金,由财政统筹安排。
2016年当年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我区85929万元,实际执行59137万元,执行率68.8%,主要是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项目资金,企业研究开发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经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军队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及安置人员经费等。
(四)预算调整情况
越秀区201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区政府充分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具体如下:
1. 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涉及资金139303万元,其构成如下:一是按照国务院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要求,以及省财政厅规范地方特设财政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清理收回财政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存量资金84826万元;二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477万元;三是市财政2016年调整预算补助我区30000万元。
2. 预算调整主要包括如下项目:解决年初预算缺口以及落实政策性增资项目,包括提高干警警衔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等70000万元;安排社区微改造区配套资金6000万元;解决公费医疗经费欠账10000万元;安排海月东、解放中安置房建设资金2500万元;安排清远市清新区、佛冈县扶贫资金3500万元;追加基层社区医疗卫生经费23000万元等。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直以来,我们按照《广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政府性债务的范围、计划、规模、方式、使用、监督和偿还等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性债务规模合理,风险可控。根据我区实际,结合上级政府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的要求,2016年我区无新增债务,截止2016年底,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零。
(六)预算周转金、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6年,动用预备费安排支出3392万元,为年度预算8880万元的38.2%。主要是安排粮食储备、登革热防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三防经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环保督查等工作经费。
截至2016年底,区预算周转金余额18230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应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区本级2016年没有季节性收支差额,因此未作使用。
(七)超收收入安排、预算稳定调节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6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9197万元,较年初预算超收2716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超收收入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截至2016年底,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16404万元,其中,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纳入2017年年初预算统一安排资金106000万元。
(八)区属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开支的“三公”经费合计为 6603.72万元,同比减少333.03万元,下降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18.52万元,同比增加68.71万元,上升45.9%,主要是参加市、区组织的出访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73.17万元,同比减少25.87万元,下降26.1%;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6,312.03万元,同比减少375.87 万元,下降5.6%(公务用车购置费1070.73万元,同比增加213.55 万元,上升24.9%,主要是城管业务用车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41.30万元,同比减少589.42万元,下降10.1%)。 2016年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开支的会议费支出314.82万元,同比增加56.18 万元,上升21.7%,主要人大、政协换届会议费用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00万元,加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11709万元以及上年结转101914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结转额),2016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6723万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2623万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90万元),调出资金9341万元,结转84759万元,全部按规定继续安排使用。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主要情况如下: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14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102.1%,主要是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和维护、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等支出有所增加。
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城市更新项目,纵深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建设,商务流通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试点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116.2%,收入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物业出租收益;2016年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计划的116.2%,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社保基金预决算由市统一编制,区没有社保基金预决算。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561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教育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4713万元,区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71274万元。支出6459万元,调出资金0万元,区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支出6459万元。收支相抵,2016年区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64815万元,其中60000万元已纳入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六、落实区人大2015年决算审议意见情况
我们高度重视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会议对我区2015年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预算编制。制定本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促进预算编制制度化、规范化。制定部门预算支出调整财政审核管理办法,规范预算调整审核管理。
二是加强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关于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意见》,加强转移支付等资金的使用管理。对财政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存量资金进行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财源管理,确保完成收入计划。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以及宏观经济环境、财税政策变化等情况,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及时制定措施做好收入组织工作。优化税源服务机制,全力稳固存量税源;扎实推进营改增全面实施及降成本行动计划,为企业减税降负,激发企业活力。加大财政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扶持政策,培育税源、聚集人才,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夯实基础。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财政行为规范化。全面填报项目绩效预期,并实行跟踪管理。全面实施财政监督,加强财政预决算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方面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各项财政政策执行规范。
五是加强公有物业管理、深化国资改革。组建公有物业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搭建公有物业租赁服务平台。推进国有资产分类管理,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积极筹建越秀区主权基金公司,设立政府主权基金。
2016年预算执行等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努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