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越秀区财政局局长 徐卉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越秀区2017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向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以及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会计处理的有关要求,我区进一步加大财政专户资金清理统筹和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并结合市区财政体制调整,拟定了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本次调整预算的资金在项目安排上优先保障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在“保基本”基础上,加大对民生领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科技发展等方面的投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资金来源。
经清理统筹,调入资金69353万元,回收统筹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定的资金23379万元,市区财政体制调整资金106000万元,本次预算调整可统筹安排的财政资金共计198732万元。
(二)项目安排建议。
1.“保基本”投入163982.56万元。主要包括解决年初预算缺口以及落实政策性增资项目,包括预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费、增加退休人员费用以及补发提高住房改革补贴等共153982.56万元;追加公费医疗经费10000万元。
2.“保民生”投入9308.58万元。主要包括追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退役安置、贫困残疾人补助等社会保障与救助经费733.58万元;追加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及家庭扶助金8350万元;安排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费225万元等。
3.“促发展”投入6094.32万元。主要包括安排创新主体培育工程等科技资金1840.32万元,推进科技创新;追加城市环境卫生及城市面貌提升经费567万元;安排推动商旅文融合发展、复兴传统中轴线风貌项目周边环境整治资金3687万元。
4、“强基层”投入15190万元。主要包括追加街道“村改居”清扫保洁经费等914万元;追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13000万元;疾控中心疫苗成本及其业务经费1251万元。
5.“强管理”投入4156.54万元。主要包括安排核销无法收回的历年挂账1758万元。安排新成立机构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启动经费120万元,税务部门征管经费1681.3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预算法》以及财政部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精神,对已结转两年的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69353万元,由区财政收回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方案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调增22339万元,相应调减对应的专项工作经费。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年度工作新增要求,相应需要增加部分采购项目;二是上级年中追加设备购置专项经费相应需增加采购项目;三是部分项目年初采购 预算数与实际需求有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的项目主要包括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安装工程、以及上级补助教育信息化项目等10890万元;区公安分局社区治安视频监控设备采购等3919万元;区建设局东山湖水质提升项目等2998万元;区城管局环卫作业车辆外观标识更新项目等1605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