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7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局长 徐卉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越秀区2018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上半年,我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克服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下调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0,178万元,可比增长11.20%,增收29,226万元,完成年度收入计划52.9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4,491万元,增支58,288万元,增长9.46%,完成年度支出计划66.45%。收入及支出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中有进,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上半年以来,“减税降负”改革红利渐现,我区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各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虽存在一定波动,但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税收收入占比较去年提高2.89个百分点,促进财政收入提质增收。
(二)支出进度完成较好,重点支出项目有所增长。
上半年,我们充分履行保障职责,科学调度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在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支出上做“减法”,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和惠民生上做“加法”,全力抓好支出管理,支出进度领先序时进度16.45个百分点。其中,重点科目支出628,125万元,增支58,639万元,增幅为10.3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分析
(一)主要收入增减情况。
一是区域经济发展总体良好,金融业、建筑业等行业总体税收增长良好,带动区增值税累计增收6,082万元。二是上半年卖地收入大额印花税入库,增收5,738万元;个别企业进行利润分配,企业所得税增收3,303万元;去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延后至今年,增收3,020万元;三是车船税征收标准下调,减收1,201万元。四是随着各项减轻企业税费政策的落实,非税收入有所减少。
(二)主要支出项目情况。
上半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501万元,增支37,361万元,按政策核拨了抚恤和退役安置经费、最低生活保障金、老年人长寿保健金、家庭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居委会经费等各项经费,补发了无军籍人员离退休职工政策性补贴。教育支出142,464万元,增支16,543万元,保障了免费义务教育补助、学前教育等公共教育经费。公共安全支出100,425万元,增支15,967万元,保障了政法部门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科学技术支出20,149万元,增支6,192万元,保障了创新主体培育、科技+促进工程、科学技术发展、优质企业扶持等各项经费。
四、上半年主要工作及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们通过做好以下工作,确保了财政运行状况良好。一是加强收入研判,全面开展财源、税情、收入进度分析工作。做好协税护税,稳商留商及零散税源代征工作。二是加强沟通,争取上级支持,确保我区车船税、金融业增值税等收入及时调库。三是制定印发《越秀区本轮市区财政体制调整配套方案》,充分利用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政策红利。四是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加大结转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督导,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七是加强政府性债务和暂存暂付款管理,全面排查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但同时,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区域经济缺乏持续增长点,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大;财政支出刚性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重点项目支付进度不理想,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五、下半年主要工作
针对目标任务及当前存在的困难,以结果为导向,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税费征管。
一是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协调合作,避免出现因国地税合并影响税收征管的情况。二是紧盯关键节点,加强收入分析和预测,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健全源头监控,做好涉税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深入挖掘税收增长点,有效提升财税征管的准确性和效率。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梳理历年“清费减负”情况,核实非税收入项目,确保收入真实性及规范到位,提高我区财政收入质量。
(二)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制定越秀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为扶持政策提供资金制度支持,充分发挥“钻石29条”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重点税源企业和有外迁苗头的企业进行精准暖企,切实巩固税源基础。三是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联系,确保市区财政体制调整中市对我区的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擦亮黄花岗科技园和民间金融街的“金字招牌”。
(三)加强支出管理。
一是做好年中预算调整,根据上半年支出进度情况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支出,将确实无法实现支出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且年内可形成支实际支出的领域,保障我区发展实际需要。二是加强支出通报机制及督导机制,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科目。严格按照《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要求,强化部门责任,要求各部门积极梳理已开工的项目,研究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特别是涉及重点科目支出的项目。对未启动的支出项目,应加快启动项目前期准备,做好项目支出月度计划,特别是基建项目和采购项目,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提出支付申请。三是探索建立预算“支出计划承诺”机制,通过增加正向激励、反向惩罚的方式,促使单位提高主体意识,自觉提高支出进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