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越秀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10月29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广州市越秀区审计局局长  陆伟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8年,区审计局在广东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审计全覆盖为工作目标,围绕区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审计,创新审计,科技审计,依托大数据技术,积极实施各类审计,主要涉及区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及专项资金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区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总体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区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

  ——强化管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区财政部门多措并举,科学组织财税收入,实现收入平稳增长。2017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6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计划520000万元的104.6%,与2016年可比口径执行数495238万元对比增长9.8%,增收48457万元。

  ——统筹兼顾,财政支出得到保障。

  区财政部门根据区总体部署和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2017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1130万元,剔除市一次性补助支出89752万元,区级预算支出11213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计划973000万元的115.2%,与2016年可比口径执行数931933万元对比增长20.3%,增支189445万元。

  ——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成效凸现。

  区财政部门建章立制完善财政管理体系,控管结合,切实提高财政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制订出台一系列完善财政管理体系的制度办法,推动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效实施。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在区财政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7年10月,按照审计要求已完成全部整改,共上缴财政资金60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929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8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报表的编制情况。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数与决算报表上报数无差异,预算执行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21148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92943万元),总支出1359062万元(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31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62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1284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84759万元),总支出87044万元(含调出资金6936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42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91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年终无结余。

  财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财政预算周转金:年初结转结余18230 万元,当年无收入,当年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3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000 万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年初结转结余5797万元,当年无收入,支出(调出)448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1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区财政部门能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入稳中有升,超额完成了全年财税收入目标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加强资金统筹,回收结转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制订《区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量化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积极、稳妥地做好专户清理工作。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活动基本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存在预算编制管理和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不完整。区财政部门没有将区属国有企业广州民间金融街公司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指标不及时。区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后未及时下达指标,涉及金额300万元。

  (三)部分重点项目推进慢。审计抽查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重点项目,发现部分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市场监管局、区来穗局、区食药监局、区民防办、流花地区管委办、北京路核心区管委会6个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总额6171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随着审计全履盖的持续推进,上述部门和单位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在预算执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程序有较大提高,但部分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完善的问题。

  (一)预算收支管理方面问题。1个部门物业出租收入未按规定纳税,涉及应税收入2780万元;1个部门差旅费科目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万元;1个部门及其1个所属事业单位没有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涉及金额合计1万元。

  (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问题。1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55万元。

  (三)资产管理方面问题。2个部门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合计506万元;1个部门处置资产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涉及金额29万元;2个部门部分物业出租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程序出租物业、未签订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

  (四)“三公”经费管理方面问题。1个部门公务接待没有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万元。

  (五)会计核算方面问题。1个部门结余资金未按规定清理、应列未列支出,涉及金额合计12万元。

  三、重点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情况

  (一)二十一中学新建体育馆工程专项审计情况。

  2017年,区审计局对区教育局负责建设的二十一中学新建体育馆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项目基本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的基建档案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项目支出情况。

  (二)东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建改造工程专项审计情况。

  2017年,区审计局对区卫计局组织实施的东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建改造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卫计局提供的基建档案资料、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该工程的建设情况,工程建设过程基本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但审计发现该工程存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不符合规定、工程资料未按规定归档等问题。

  四、重点民生项目及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一)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情况。

  2017年,区审计局结合各个审计项目,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跟踪,并重点关注了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降成品、补短板以及经济运行风险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结果显示,越秀区能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优化产能结构、消化库存规模、降低企业成本、同时在财政运行方面和金融运行方面能较好地落实防范经济运行风险政策措施,推动经济平衡健康发展。

  (二) “推广垃圾就近分类分流处理。新建3个公园树叶(枝)垃圾处理站、3个肉菜市场厨余垃圾生物处理站,在3条街道新建日处理10吨厨余垃圾生物处理设备”工作绩效审计情况。

  2017年,区审计局对上述工作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该工作是区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由区城管局负责推进落实。审计结果表明,区城管局致力推进以上工作,积极探索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的新路子,对于区垃圾分类处理总体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存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不清晰具体、设备闲置及使用效率低、未制定具体的预算绩效目标等问题。

  (三)婚姻登记处个性化户外花园式颁证服务工作绩效审计情况。

  2017年,区审计局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个性化户外花园式颁证服务工作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个性化户外花园式颁证服务工作顺应了群众需求,提供了更为个性、温馨的婚登服务。但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婚登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四)区星光平安宝呼援系统专项审计情况。

  2017年,区审计局对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星光平安宝呼援系统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基本能按平安宝项目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工作,通过一系列积极措施创新养老服务机制,逐步提升服务水平,电话慰问服务总量和频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利用联动机制为用户及时提供紧急救助转介服务。但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资产管理、现金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五)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专项审计情况。

  2017年,区审计局对区教育局2012年至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教育信息化工作基本能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项目建设情况,但审计发现其个别支出未按实际发生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六)社区卫生中心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7年,区审计局对六榕街社区卫生中心、东山街社区卫生中心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但审计发现上述单位均存在未按规定申请调整预算、成本费用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验收管理不完善的问题,涉及金额合计1969万元。六榕街社区卫生中心还存在保洁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公务车未实行定点维修的问题,涉及金额合计53万元。

  (七)军休所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军休一所、军休二所、军休三所、军休四所、军休五所2015至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除区军休三所提供的会计资料未能全面真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活动未能严格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外,其余各军休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真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活动基本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但审计发现5个军休所均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3个军休所部分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未足额缴纳税费、票据使用不规范、现金管理不规范及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资产物业管理工作存在漏洞;1个军休所虚列费用、挤占专项资金列支单位费用、未按规定程序选取施工企业等问题,涉及金额合计1527万元。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相关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上缴财政、补缴税收、规范账目管理等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切实执行。各相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到目前为止,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所涉及的部门、单位,大部分已基本落实整改。对于需从源头上、机制上推进整改的问题,各相关单位正着手修订完善制度。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全面整改情况并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审计建议

  (一)培植壮大财源,实现收入可持续增长。

  区财政部门应结合我区的实际,充分认识当前制约财政收入增长的因素,分析问题,研究对策,谋划培植壮大财源。一是联合税务部门加大税源服务力度,积极培育税源;二是理顺与上级财政分配关系,争取上级部门大力支持,增强本级财政实力,实现财税收入可持续增长。

  (二)抓好项目预算管理,保障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区财政部门加强预算进度管理的要求,规范管理程序和资金使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区财政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应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共管机制;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职责,加强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情况的实时监督,及时发现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强化对资金进度、资金使用等的日常监管,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以改促管建立长效机制。

  随着科技强审及审计全履盖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我区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潜在的问题逐渐暴露。从今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情况看,存在问题比较集中于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问题金额与频次较往年均有所增加。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除对审计发现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外,还必须体现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要承担监管督促的责任,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从源头上、机制上推进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上下联动,使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